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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定金不是不能退的!

发布日期:2017-10-12    作者:110网律师
案件简述

马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书》,约定马某定购开发商开发的位于某号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110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330万,并于签订订购书当日向开发商缴纳购房定金30万,开发商开具收款收据,并于缴纳定金后,7日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
 
此外,合同还约定,在签订购房协议书时,乙方(马某)已详细阅读甲方(即开发商)提供的双方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就合同内容及乙方可能承担的责任对乙方作了充分说明,双方已就各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在签订订购协议后,马某向开发商交付定金30万元,但并没有看到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缴纳定金后的第三天,销售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传给马某一份“正式合同”,马某看过后,觉得合同中有一条应该修改,所以向销售人员回了一封关于修改合同条款的邮件,但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合同不能修改,若无法接受,只能解除双方的定购协议书,但定金是不退的。
 
因时间比较紧张,马某找到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寻求解决办法,通过专业房产律师的调查取证,马某最后拿回了定金,纠纷顺利解决。
 
遇到此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搜集证据,特别是和销售、开发商沟通的短信、邮件等内容;
二、聘请专业房产律师帮助维权,专业人干专业事是不二选择;
三、通过谈判及诉讼等维护合法权益,行为过激有的时候会导致问题无法解决。
 
英淇房产律师团提示

在房产买卖交易中,很多购房人和开发商草草签订认购书或者定购书时,会忽略掉某些不利购房人情形,因此造成了大额定金无法要回的结果,但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违反定购协议的约定而拒绝订立主合同,因而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所以某些情况下,购房定金是可以要回的。


 
为民维权,英淇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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