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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可以生效吗

发布日期:2017-10-24    作者:王伟锋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往往忙于办理住院治疗等各种手续而心力交瘁,但却因此而忽视了一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这关乎你的切身利益,为了方便各位轻松解决问题,也为了学术交流,将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各位汇总如下:

务必保留《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交通事故证明书》原件,这一材料为将来要求索赔、进行伤残鉴定的重要依据。

务必留有对方的“三证一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这是确定赔偿责任人的依据,因为可能存在登记车主与事实车主不一,二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准确的确定责任人不仅有助于伤者权利的保障,也有助于加快索赔的进度。

对事故结论不满意,不签字只是徒劳,即使不签字,交警部门也可以在文书中加以备注进行情况说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签字领取,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在3日复核期限内申请复核。从我们的案件大数据显示,有20%左右的案件经复核以后,改变了原来的认定结论。

在交警队进行和解并非必经程序,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能进行和解。但在和解后,一定要收到对方的全部赔偿款后再签字,为自己的权利多设置一层保障,避免只是拿到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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