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哪种方式最划算?

发布日期:2017-11-08    作者:刘琬琳律师
摘要:房产有继承、买卖、赠与三种过户方式,每种过户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的。那么,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哪种方式最划算?下文解答!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 房产有继承、买卖、赠与三种过户方式,每种过户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的。那么,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哪种方式最划算?下文解答!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通常来说,房产有继承、买卖、赠与三种过户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大家一起来看看!
1、房产继承:费用较少风险较高。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另外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2、赠与过户:出售成本较高。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另外,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如此加和计算,成本较高。
3、买卖过户:交易费用相对较高,风险最低。
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在房屋过户的过程中,也有父母会采用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孩子,儿对于这种方式,虽然风险最低,但是成本很高。买卖房子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很多,根据相关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按销售收入减去成本价的差额20%征收,无原值凭证的房屋应缴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对于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宅情况的免征收。




更多法律咨询,请咨询本律师。







【免责声明】  “曾丽明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吴郑伟律师
福建泉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永专业律师
河南信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