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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个人信息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高丽娜律师

犯公民个人信息,当然是非法提供或获取个人信息、甚至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

1什么行为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个罪名出现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个罪名也同时取消了,前者是后两者整合而成的。犯公民个人信息,当然是非法提供或获取个人信息、甚至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值得一提的是,“公民个人信息”既包括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包括外国公民和其他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
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指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另外,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也应认定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层面是允许合法的个人信息交易和流动的,对于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经得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的,不能纳入刑事打击范围。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信息,由于已经不具备“公民个人信息”与特定人的关联性和识别性的属性,提供这类信息的,也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指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包括网络运营者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也算非法获取。
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非法出售户籍信息、手机定位、住宿记录等个人信息。如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个人户籍、车辆档案、手机定位、个人征信、旅馆住宿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接单后通过微信向上家购买信息后加价出售。
2、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如加入QQ群,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获取大量车主、新生儿及其父母、小区业主等公民个人信息。
3、非法提供住宿记录供他人查询牟利。如通过在不法网站下载的方式,非法获取宾馆住宿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上传至网站收费供他人查询宾馆住宿记录(显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地址、住宿时间等信息)。
4、非法买卖网购订单信息。
5、利用黑客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
3“人肉搜索”的认定
在“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危害严重。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查询他人家庭情况等行为,都将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解释》第3条特别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这就把“人肉搜索”直接纳入了刑法规制,其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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