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李晓宁律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17-11-17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点睛: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装修公司节省成本故意不使用国家颁布的《家庭居住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另制一套所谓的合同文本,故意将对自己有约束的条款删除,或者加大消费者责任,减轻自己的义务,致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条款无效。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三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案情简介:
被告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当地各个小区以及新开楼盘散发广告,在广告上宣称自己是有装修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并已经为位于鼎秀佳苑小区等多户业主进行了装修,业主满意度为百分之百。位于鼎秀佳苑小区13号楼的王某等三十户居民通过该宣传单找到了被告,商量装修事宜。2010年11月17日原告王某等三十户业主与建筑装饰公司签订了《家庭居住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约定:原告等三十户业主将位于鼎秀佳苑的三十户房屋进行装修,每套装修的费用为38000元。装修所用的材料由被告提供。被告随后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装修,包括铺设木地板、贴阳台和厨房墙面上的瓷砖、铺设电线等。后王某在负责建工的过程中,因发现装修所需的电线不够长,遂截取被告铺设的电线一段,他拿着标有“某电缆有限公司”的字样电线,比照此线到市场上购买。被售货的公司员工告知被告所使用的电线为假电线。王某遂将被告提供的电线、木地板、瓷砖等材料送往相关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为假冒产品。王某等业主遂进一步调查得知被告装修有限公司并没有装修资质,于是,其从原告王某等三十户陆续从施工人员手中要过了钥匙,拒绝被告继续施工,并同时给被告下达了解除合同的通知书。、
2011年5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因提供虚假服务双倍赔偿每个涉案原告房屋装修价款人民币7.6万元。
被告辩陈;被告提供的电线、木线板、瓷砖等材料虽然为假冒产品,但并不属于伪劣铲平。不影响住户的正常使用,故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签订装修合同时虚构事实,谎陈自己是有实力的公司,履行合同过程中又采用假冒伪劣的装修材料,已构成欺诈。故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双倍赔偿每户原告房屋装修款人民币7.6万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每户原告工程返工费1万元;
北京栩锐律所案件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被告是否应当双倍赔偿原告装修费用。
1、关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所谓的欺诈,法律上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被告某开发有限公司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具有从事装修业的相关资质,本不应该承接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但其却在自己的企业宣传页中宣称自己是具有装修资质的正规公司。并且被告为原告所提供的电线、木地板、瓷砖等装修材料均为假冒产品,却故意不告知原告,属于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被告明显的构成欺诈。
2、被告是否应双倍赔偿原告装修款?
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双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装修的业主实质上属于“消费者”,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因此住宅装修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在实际施工中,适用假冒的装修材料。因被告对原告的存在欺诈行为,理应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即按照原告提供服务的费用(装修价款)的一倍给予赔偿。
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双倍赔偿额修改为三倍,更加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