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撤销吗 遗嘱撤销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7-11-21 作者:张梅律师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生效。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立遗嘱人难免会产生更改和撤销遗嘱的想法,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因此,立遗嘱人有权变更和撤销自己的遗嘱。
遗嘱撤销的注意事项
立遗嘱人可以在生前的任何时候撤销或者变更所立的遗嘱,或者另立新的遗嘱,不过,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撤销时要尽可能是通知原来的见证人,代书人,宣布原来的遗嘱作废。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如果原来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应当通知原公证机关将原公证遗嘱注销。
最后,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几份相同的遗嘱,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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