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查看资料

淘宝网上销售侵害商标权和著作权的产品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7-11-26    作者:朱明胜律师
      漯河***有限公司是主要生产维生素营养饮品的大型企业,业务范围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五十多个市。2014年漯河***有限公司组织多名专家设计了一款火焰型商业标识,并申请了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登记。证书下来后使用在维生素饮料上,2015年漯河**公司发现,焦作***公司在淘宝网上公开销售和漯河公司火焰型商标相同的标识。于是,漯河**公司委托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朱明胜律师,调查取证,在律师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网络和实体店使用侵权标识的多组证据。证据确定后,漯河***有限公司将焦作***公司和淘宝网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焦作***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漯河**公司经济损失和律师费共计**万元,焦作***公司不服,上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高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焦作**公司的上诉请求。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郑兰运律师
广东佛山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郭炳军律师
内蒙古赤峰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0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