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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总结∣传统戏剧作品的现状及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17-11-27    作者:赵虎律师
    2017年11月22日晚9:00-10:00,虎知娱乐法第十三期在线沙龙顺利举办,本期沙龙主题为“传统戏剧作品的现状及法律保护”,特邀嘉宾分别为北京西城文化馆的门书婷老师,中国戏曲学院的金超老师,杭州晓林影视公司的赵劼老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参加讨论的还有传媒公司法务人员、知识产权律师以及其他传媒娱乐法律师等,嘉宾们与群友们一起就“1.传统戏曲作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2.传统戏剧曲作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3.传统戏曲作品面临的问题,法律可以做什么。”三个话题展开交流与讨论。在这有限的一个小时内,嘉宾们毫无保留地跟大家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想法,并与群友围绕本期的主题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讨论,大家均在这场交流中有所收获。

    一、传统戏作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1、戏剧与戏曲

    赵劼老师认为戏剧和戏曲是有区别的,传统戏曲的起源太久远了,民间歌舞、滑稽戏、说唱这些都是传统戏曲的范畴。戏剧的话,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产物,中国戏曲包含在戏剧范畴里面,古希腊戏剧、中国戏曲、印度梵剧,是世界三大戏剧。

    门书婷老师认为,戏剧分为布莱希特,和斯坦尼表演体系,戏曲梅式体系。广义的戏剧是指话剧、戏剧(舞台剧)、歌剧、舞剧等;狭义戏剧是指话剧,舞台剧,由西方传入中国。金超老师认为,戏剧指以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达到叙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艺术的总称,是一个概念。而戏曲是这个概念下的一种表演形式,比如我们说话剧、音乐剧、舞剧,都属于戏剧范畴。我们今天的话题如果是传统戏剧,那辐射的范围比较广,除了戏曲,还有话剧、舞剧等其他表演形式,所以改为传统戏曲更合适。

    赵虎律师补充,听的最多的应该是京剧、越剧、黄梅戏、河北梆子、评剧等等。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将今晚的“传统戏剧”更换为“传统戏曲”。

    2、戏曲的介绍

    张玉娇(主持人表示:著作权法中,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赵劼老师指出中国戏曲的分类有很多,甚至达到上百种,几乎每个地方县市都有自己独特的剧种和表演形式。京、昆、越、黄梅、梆子、坠子、评剧、川剧、秦腔、花鼓戏、越调、粤剧、晋剧、曲剧、汉剧、沪剧、杭剧、乱弹、莲花落、湘剧、豫剧、淮剧。戏曲的传承可谓是言传身教的典范。

    门书婷老师指出汉族的民族戏曲,从先秦的“俳优”、汉代的“百戏”、唐代的“参军戏”、宋代的“杂剧”、南宋的“南戏”、元代的“杂剧”,一直到清代地方戏曲空前繁荣,戏曲始终扎根于汉族民间,为人民所喜闻乐见,看戏至今仍然是汉族的主要娱乐活动之一。一般说来,北方人多喜看京剧,南方人则多爱好越剧,各种地方剧种都有其自己的观众对象。戏曲与话剧,均为戏剧之属,都要通过演员扮演人物,运用对话和动作去表现一定长度的故事情节,所不同者,戏曲是运用音乐化的对话和舞蹈化的动作去表现现实生活的,即歌舞的手段,也即人们所熟知的“唱、念、做、打”。戏曲与话剧最大区别是戏曲具有程式化。

    赵虎律师表示我国的第一部电影是《定军山》,可以看出戏曲与电影就非常有缘。1905年,戏曲走上大屏幕,也是中国电影的开始。那么现在戏曲的发展怎么样呢?是丰富了一些戏种,还是消失了一些呢?从个人感觉上来说,上次的戏曲大发展,应该是样本戏吧,很经典的。

    金超老师觉得全国共360多个剧种,正在逐渐减少;赵劼老师拿越剧做例子,解放前越剧的女子科班,到现在的百花齐放,故事太多了,其他戏曲就更加的传奇;门书婷老师认为京剧的发展与安徽“徽剧”和湖北“汉调”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二、传统戏作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1、戏曲(大剧种、小剧种)的传承与保护

    赵劼老师认为越剧在1906年才真正意义上的登台亮相,剧种减少确实是个大问题,比其他的艺术失传损失更大;金超老师指出因为这些是大剧种,观众很多,有很多小剧种因为无人继承濒临灭绝。即使进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如果没有演出,没有继承人,也是会消失的。

    赵虎律师便有疑问:小剧现状堪忧,是否大剧还可以呢?

    熊海清老师觉得黄梅戏也算地方性的小剧种,不及京剧,昆曲等大剧种传承得好,存在危机。

    赵劼老师认为大剧种在发展和传承方面相对比较容易,小剧种就困难了。他自己有幸参与创作了最后一场建德睦剧的演出,巡演结束后,睦剧团就宣布解散了,三脚戏现在只能在史料里找,三脚戏就是睦剧。

    薛永谦律师指出各个剧种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赵劼老师指出戏曲现在要生存,其实只有两条路,要么商业化,要么国有化。但貌似国有化的剧团也都在改制,商业化大剧种还可以,小剧种几乎没有什么观众。

    熊海清老师反而觉得过于商业化会伤害艺术本身。

    门书婷老师希望有朋友能对那些濒临灭绝的剧种做一些小片,或者用小故事为引子,抛砖引玉聊下那些不大被人们所见的小剧种,只有他们才是我们戏曲,特别是京剧能够发展到今天的源头之水。

    金超老师认为,这几年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戏曲,相信会越来越好,京昆这些剧种,自然会比小剧种受众更多些,国家京剧院、苏昆、北昆这样的剧团还是有一大批戏迷的。

    赵劼老师拿相声打比方,认为相声能走出来,戏曲也是可以的,剧团面临的问题,不是单纯的养活自己,而还存在很多问题。

    2、戏曲是否应该商业化

    金超老师觉得以目前大众审美来说,戏曲完全商业化是不太可能的。

    门书婷老师指出剧团国有化未来会留有,但不会家家剧团都国有,但是一旦走经营化是否一定要“变味”才可以生存,这是一个比较深的话题。戏曲全部商业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了,如果完全顺应时代,不知道会变得多么“走味儿”,所以,扶持、传承戏曲,与培养懂得欣赏戏曲的戏迷是同等重要的。并且同时,可以上升为“提升国民综合传统素质”的一项。所以,前几年开始他们学院的老师接一些研究戏曲发展方面的项目。全北京目前多数小学、中学、大学,都已经开展了京剧或者戏曲课程,并且,每年都会为大中小学生们举办“国戏杯”比赛,更重要这项奖项,可以和升学挂钩,比如小升初可以加分。

    熊海清老师觉得戏曲须坚持艺术导向,过于商业化也不行。

张玉娇(主持人也认为戏曲传承重要的是鼓励人们去学习戏曲,为戏曲传承做贡献;赵劼老师给大家分享浙江京剧院十年前曾经搞过一大堆称之为“荒诞京剧”的作品,面向年轻人。结果,年轻的本来就不喜欢,这样一下,更没人看了。

    赵虎律师指出,戏曲,作为一种民间艺术,优胜劣汰,也是正常的规律。

    金超老师补充道:戏曲当年是民间艺术,现在已经是高雅艺术了。

    熊海清老师认为,还得培养观众,基本上是老年人听戏曲的多,年轻人很少,我们也要多关注,多欣赏,提高欣赏水准,这就像在西方听交响乐是一个道理;薛永谦律师举例,国家一级演员李梅的《迟来的玫瑰》演出超过一百场,大学生非常喜爱。

    恰恰相反,赵劼老师认为,不应该为了年轻人而出作品。而是应该,把戏曲融入到生活里面去,符合社会发展。

    赵虎律师表示,说起戏曲课程,他做过一个戏曲类的案件。一本中学“课本”把一些曲子收录了进去,但是这些曲子是他人整理的,他人享有著作权。结果,权利人要起诉,最终调解结案。

    最后,熊海清老师倡议年轻人喜欢流行音乐的比较多,以后大家要学习一下戏曲,戏曲确实比流行音乐更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

    三、传统戏作品面临的问题,法律可以做什么 

    1、法律应该如何保护戏曲

    张玉娇(主持人觉得聊这个话题,得先重新定义一遍戏剧作品。法律保护的戏剧作品究竟是什么,是整台戏还是剧本。赵虎律师提出不知道从行业内的角度看,希望法律能做些什么呢?我刚才说的那个案子,其实有一些背景。传统戏曲,代代相传,代代发展,但是用曲谱固定下来的不多,现代人固定下来,就要讨论著作权的问题。这好似有些问题。

    门书婷老师表示不仅仅是法律去保护,如果有更多人可以一起做到的话,就是保护传统戏曲文化及其精髓。

    熊海清老师认为戏曲剧本是著作权,整台戏是表演权或表演者权,都要保护。

    赵劼老师说道,戏曲的版权其实有些纠结,比如说,唱腔、身段、戏文,或者衍生品?我记得有个案子比较经典,2005年的《天仙配》案。

    金超老师觉得是要尽力去保护剧本版权吧。过去唱戏,同一出戏,每个戏班的版本几乎都不一样,也有很多剧本没有署名,那些我们可能无能为力。但现在,我想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编剧们的著作权。

    杨新龙老师认为法律对传统戏曲的曲、谱、词都不能用著作权来保护。

    赵劼老师说戏曲是有编剧的,每出戏在各个剧团排演的时候,都会有编剧对其进行改编,一出《红楼梦》一千个剧团可以演出一千个版本。

    薛永谦律师表示,继承中有独创性的,可以实际情况给予著作权保护。

    门书婷老师补充说道,不出多少年,虽然大家口口声声说的是还有其原型依旧存在,但是随着老艺术家的逐渐离世,试问有哪位演员敢说继承了老先生们足够的纯正衣钵呢?目前,我们完全的继承工作并没有做够,这是比较现实的现状,希望可以,在继承的基础上,再谈创新,戏曲元素在多方面的融入与体现,对戏曲文化推广会起到一定作用,同时也代表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所综合的一种传统“国学文化”。

    2、戏曲在港台的发展及唱腔应该如何认定

    李轶老师请教一了个问题:有一些流行歌曲嵌入或改编一些经典戏曲唱段,比如王力宏的在梅边、陶喆的苏三说,这种也需要授权吗?怎么界定是否侵权呢?

    赵虎律师指出,《天仙配》案件,其实是一个典型案件,继承与创新的问题,现在人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如何保护。加入的片段,有些是传统片段,老的东西,过了著作权保护期了,可以随便用。但是,也有些是现代人做的创新,不能随便用。另外,即使是老的片段,经过人的表演,表演人有表演权,也是不能随便用的。其实,古代没有知识产权法,也不耽误戏曲的发展,戏曲在国际交流方面是不是还有特色呢?

    赵劼老师补充说道,《天仙配》案主要纷争是唱腔。但这种言传身教的东西真的能拿来作为著作权说事吗?总不能说口口相传的,也要版权吧。

    赵虎律师讲解道,唱腔,我认为很难得到著作权的保护,属于思想的领域。而且唱腔也不应该受到保护,一旦受到保护,不利于戏曲的发展和传播。
薛永谦律师补充说道,这涉及口述作品的保护问题。

    熊海清老师也认为,我们古代很多优秀文化都是口口相传的。

    赵虎律师请教各位:传统戏曲在港澳台现状和发展怎么样呢?

    薛永谦律师赵劼老师都认为,秦腔和京剧在台湾很有市场。

    金超老师指出,不能说在哪个国家传播的好,其实出去以后也只是给国外人看看中国戏曲的表演形式。要说受欢迎,也就是各个国家的华裔可能看的比较多。

    3、戏曲演员的肖像权问题

    门书婷老师补充道,记得之前我的群里面有京剧院演员问过,发现别的地方用她的戏曲剧照做活动和宣传照,是不是需要维权,我们非常明智的给了肯定的回答。

    赵虎律师也认为这属于很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戏曲的剧照被盗用,这个是否涉及肖像权侵权,其实可能会有变数。因为脸看不清。

    门书婷老师补充说,只要是专业演员,或者学习过这一行当的人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北京京剧院有一名武丑演员,只能说大家不知道他是日本人,但是不会是他听不懂,老外对中国戏曲的理解和热爱超乎想象,之前我就有外国留学的学生,近些年除了院团,一些教育机构也在做,包括一些学校每年都有戏曲的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金超老师最后也说到,其实戏剧面临的观众问题不是只有我们戏曲会遇到,国外的话剧有同样的问题。

    最后,张玉娇主持人说道,今天聊了戏曲的分类、发展、传承、遇到的法律问题等等内容,激起自己的对戏曲的兴趣,也激发了保护我们的传统艺术的欲望,从各位老师的言语中也感受到对一些小剧种慢慢消失的惋惜。希望我们这个沙龙,既可以让大家了解戏曲,了解戏曲面临的现状,激发大家保护戏曲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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