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离婚诉讼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7-11-29    作者:110网律师

一、立案时应提交法院的材料:
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
二、规范书写起诉状。
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状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及其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在事实与理由的正文中,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纪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啰里啰嗦,法官看得云山雾罩,适得其反。
三、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离婚案件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如果没必要,当事人尽量不要提高财产数额,多交诉讼费用。这是因为起诉后双方仍有庭外和解进行协议离婚的可能,而一旦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这样交得越多,损失就会越大。
四、关于申请证据、财产保全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为避免对方毁损证据,或转移资金,因此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以求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