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整办:公布第二批涉嫌违规21家交易场所名单
发布日期:2017-12-13 作者:徐涛律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就贵州省第二批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具体名单为:
贵州裕元大宗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金盛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国晟汇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金聚万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贵州天荣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中银天下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运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贵州聚鑫广源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贵阳春蚕之行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金瑞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金圣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贵阳三泰慧通快递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盛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贵州宜泽天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中金吉运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申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贵州鑫准投资有限公司
贵阳通力达物资有限公司
安顺东利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安顺市顺鑫运输有限公司
安顺云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在我省设立从事权益类、大宗商品类及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等,均需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等。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贵州省清理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现货平台的性质
目前,几乎所有的现货交易平台及其会员单位均采用,集中交易、标准化合约、做市商、T+0交易、保证金杠杆交易,甚至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符合国务院38号文和2012年37号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对违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定义。因此,任何以“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的此类交易,本质上均属于非法期货交易。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2016年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地方交易场所涉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提示函》
-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地方交易场所涉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提示函
- 关于公布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15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云南省公布第二批涉嫌违规“微盘”交易平台名单 622家微盘上榜!
- 福建省发布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二批))名单
- 青岛市发布第二批涉嫌违规交易企业名单 12家公司上榜
- 海南省公布通过清整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检查验收交易场所名单 6家交易场所上(和讯)
- 贵州省清整办:公布第二批涉嫌违规21家交易场所名单
- 青海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第二批“黑名单”7家机构上榜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