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数名继承人继承房产,该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王大条、王二条、王三条、王丽诉称:王晨与刘雪系再婚,育有王大条、王二条、王三条、王四条四子女。王一陆是刘雪与前妻之女,与王晨形成抚养关系。刘雪、王四条、王晨三人相继去世,王四条与张庭育有一女王丽。格力小区693号房屋是王晨与刘雪再婚前购买,是王晨的婚前个人财产,王晨曾就该房屋订立遗嘱,要求由四原告共同继承该房屋。现请求法院判决1.四原告依遗嘱共同继承涉案房屋;2.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二、被告辩称
被告王一陆辩称:同意按照王晨的公证遗嘱处理。
三、审理查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根据王晨订立的公证遗嘱,涉案房屋的继承人为四原告。
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涉案房屋由四原告共同继承,各占四分之一份额。
五、北京房地产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本案中,根据原被告陈述及查明事实,涉案房屋是王晨的个人房产,登记在王晨名下,王晨去世后作为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因被继承人王晨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该遗嘱内容形式均合法有效,故本案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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