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7-12-25 作者:万林律师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16日00时50分许,韦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覃某由德庆县往肇庆市端州区方向行驶,至某镇加油站路段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后方由刘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韦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韦某、覃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乘客覃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经查,刘某驾驶的轿车,其车主为王某,并此轿车保险己经过期,车辆检测不合格。
事故发生后,韦某即被送到肇庆市高要工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共住院25天,经医生诊断为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韦某经广东至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韦某因交通事故致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评定为九级伤残,其内固定物拆除的后续治疗费为10000元,鉴定费2800元。
随后,韦某将刘某和王某告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法院判决】
1、医疗费:28092.56元;
2、后续治疗费:10000元;
3、住院伙食费:2500元(100/天×住院25天 ) ;
4、护理费:2500元(100/天×住院25天 ) ;
5、交通费:500(酌定);
6、残疾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及残疾鉴定费共69102.58元;
1、13360.4元/年×20年×20%=53441.6元;
2、11103元/年÷12×(5×12+4)×20%÷2=5921.6元(其母亲);
3、11103元/年÷12×10×20%÷2=925.25元(其女儿);
4、11103元/年÷12×(5×12+5)×20%÷2=6014.13元(其儿子);
5、鉴定费:2800元;
7、误工费:2599.58元/月×6个月=15597.5元
8、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合计:138292.64元
按责任划分后,刘某和王某需共同支付110196.36元给韦某,
【律师解析】
伤者属农村户籍,虽然事故发生前己在城镇地区连续生活工作满一年,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故法院以农村标准来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常德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0个回答0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为什么要区分农村和城镇户口,怎么才能按城镇标准赔 0个回答0
- 个企工商户农村户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按城镇户还是农村户口的 1个回答10
- 交通事故9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2个回答0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