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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重婚罪//兰州律师王玉红

发布日期:2018-01-02    作者:王玉红律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行为包括已婚者与第三人登记结婚、订婚,或只以夫妻关系同居、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构成重婚罪。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按照法律规定,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如果夫妻一方婚内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孩子,另一方表示不追究,那么夫妻间起诉离婚时,法庭只对其离婚诉请依法作出处理即可。
依据是《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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