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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住两年房屋地暖漏水 律师称仍可追责开发商

发布日期:2018-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房子刚住了两年,地暖就漏水了,担心泡了楼下邻居的墙面,也不敢开暖,我们到现在还挨着冻呢,真急人!”20日,家住时光街时光小区的吕女士苦不堪言。
2011年10月,吕女士一家搬进小区,头一年供暖很顺当,谁知第二年供暖期,烦心事就来了。当时她在餐厅放了一袋面粉,没过多久,便发现面粉越来越潮,挪开袋子一看,后面的墙已经被洇湿,还生出霉斑。当时吕女士并未在意。
今年供暖前,楼下邻居找上门,说吕女士家有地方漏水,自家墙面已经开始出现洇湿迹象了,让她赶紧找找漏水点,以免更加严重。
吕女士赶紧找到物业,物业派人上门查看,发现是地暖漏水了。物业告诉她,地暖保修期是2年,已经超出保修期,开发商不管,物业只能帮她联系当时的施工单位。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至今没有人上门查看。
吕女士感到很委屈:“刚入住两年的房子,地暖就漏了,找谁谁不管,我上哪儿说理去?”
20日,记者来到吕女士家,餐厅内距离地面约1米高的墙面上,墙皮已经严重脱落,并出现斑斑黄渍,很不美观。她更担心的是,地板下面的地暖设备也不知漏水到什么程度,再不修,就会殃及到楼下,将来引发矛盾。另外,因为担心漏水,不敢开暖气,晚上屋里冷的像个冰窖,家里的老人孩子如何温暖过冬?
记者跟随吕女士一起来到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表示,发现问题后,他们立刻联系了开发商,但对方说,房子在2010年交房,地暖已超过了2年保修期,不再负责。物业也只能是帮业主找施工单位,检查维修地暖,但涉及到的费用,与物业并无关系。至于维修基金,因为是村里的房子,也没有交过维修基金。
随后,记者咨询了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说,整个楼的房屋供暖设备保修期是2年,关于家中地暖的保修期,也要参考当时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若保修期满,家庭地暖属于自用部分,出现问题是由业主自己承担维修责任,即便是交过维修基金,按照规定,自用部分也不允许使用维修基金。
一位律师也提醒广大业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层住宅都采用地暖技术,但地暖质量也令人堪忧。业主购房后,会签订购房合同,上面有关于地暖保修期的约定,一般为2年,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如果业主在2年之内发现问题,应由开发商买单。如果超出保修期,业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地暖漏水不是自己造成,也可向开发商追责。
相关链接·青干学院宿舍
楼上暖气漏水 楼下租户受“夹板气”
□社区记者 杜慧
供暖期来了,楼上暖气管道突然崩裂,造成楼下被淹,财物被泡,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天灾”,租住在青干学院宿舍的小宋心烦不已。
昨日,小宋回忆说,那是供暖第一天,15日17时30分许,她接到朋友来电,称家中被水泡了。她赶回家时,屋里的积水都没过了脚踝,地板家具被泡,侧卧屋顶、墙壁还不停地往下渗水,她的两台电脑和衣物“无一幸免”。“我家没有漏水,是楼上暖气管子崩了。”小宋说。当晚,她向楼上业主提出索赔,对方以“暖气崩裂不是我的责任”为由拒赔。事后,房东让她直接找楼上业主索赔。问题久拖不决,她和朋友商量退房,房东以“违约”为由,多扣了半个月房租,让她无法接受。
房东白女士说,楼上暖气漏水造成她家房屋被泡,租户提出退租,她也是受害者。“房子要重新粉刷,租户退租,我家房屋就要空置,他们暖气费还没交,这些损失我该找谁要!”白女士说,她提出免租户一个月房租,可租户仍坚持退房,她才多收了对方半个月房租750元。
楼上业主崔女士解释说,她家是顶楼,供暖第一天,她家侧卧暖气管就崩裂了,当时家中无人,家具衣物也全被泡了,她认为责任在供热方而拒赔租户损失,也无法为楼下粉刷房屋。
律师认为,楼上业主和房东做法都欠妥。因为室内暖气管道属于个人财产,一旦漏水,房主都应尽快维修或关闭阀门,避免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造成损失的,应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房租,虽然租户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楼上暖气漏水是导致小宋搬离的主要原因,这个“违约”责任应当由楼上业主承担,作为房东可连同房屋损失一并向楼上业主追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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