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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对双方财产子女问题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8-01-18    作者:丁嫣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只有法院才有权宣告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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