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虐童,告幼儿园能赢吗?胜诉宝典(四)
发布日期:2018-01-25 作者:张楠律师
案情简介
近日网曝北京某幼儿园虐童事件,舆论一片哗然,通过网曝视频可以看到,一位身穿幼儿园工作服的老师拽起一名女童的胳膊,将其从床铺上直接拉起,又猛烈的将其摔倒在床上。另一段网曝又显示,该有幼儿园老师在上课的时候,突然从后面用脚踢踹孩子,并提醒其站起。进而又引发儿童家长暴揍施暴者,作为家长看着固然解气,但张楠律师还是建议家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宝宝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这起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家长能赢么?
胜诉秘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张楠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侵权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从本案中的视频可以明显看出,该幼儿园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承担侵权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此外,如果视频中的小朋友被侵害成轻伤害,家长可以通过报警,进而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幼儿园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出现此违法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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