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01-25 作者:张颖律师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第二,保存好相关证据,让法院不予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上述所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质上是一份证据,也是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相反的证据或理由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法院完全可以不予采信这份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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