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31 作者:苏伟丽律师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
(一)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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