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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前购买的基金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02-06    作者:110网律师
一、离婚时婚前购买的基金如何处理
目前的观点是: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一)如何区分投资收益与自然增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又进一步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一方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区分投资收益和自然增值,按照《辞海》上的解释,投资即为企业或个人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根据是否直接投资于企业经营活动可将投资区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自然增值,字面解释属于不需要人为操作而自然增加的价值量,此过程排除夫妻一方或双方人为因素对财产价值产生的影响,即财产所有人并未将原有财产投入到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中,财产增值的原因纯属外在的市场因素造成,非主观意愿所能控制。
(二)最高人民法院倾向性意见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彩票所得收益,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该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财产用于借贷而于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前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1、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 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 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 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①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 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②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③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④股市上不断 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 仍然视为其婚前 个人财产。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证据:
①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所有凭据(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个银行同样 的金额)、新存单。
②婚前存单、取款凭据(取款总金额大于或等于汽车价格)、汽车发票
③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据(建议当 日将全部房款存入银行)。
④股市问题比较复杂,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取不存,这样确保在婚前开的账户内本金始终都是个人财产;如果要存入婚前财产,务必参照①、③保存证据;如果存入了,万一发生 争议就很难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个人财产,炒亏了个人承担,赚了的部分却 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对方的财产情况怎么调查
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调查私人财产是不被允许的。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银行账户的,只能是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职能部门。因此,若想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用以下方法:
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 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业务比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会忽略掉当事人的申请。
3、 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的存款。此种行为对银行内部的朋友风险比较大,因为对他们有着保护顾客隐私的要求。如果存在风险,一般银行内部人员也是会拒绝的。
建议最好是在律师的指导下调查取证、起草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以防遗漏重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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