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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车祸中谴责路人冷漠是否有舆论脱靶之嫌?

发布日期:2018-03-07    作者:110网律师
笔者曾经就共享单车的种种乱象发表过一篇文章,笔者认为很多“乱象”确实能反映出道德问题,但不必过分夸张,更不必有意渲染。最近被刷屏的驻马店车祸就是一个例子,在这个事件中每个人都能通过这个新闻对社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发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但统一意见就是:司机可恨可憎,路人冷漠无情,然后又由此推出社会道德体系滑坡甚至沦陷。笔者一直觉得当前社会舆论对于“社会道德体系滑坡”似陷入循环论证的怪圈,论证的前提就是论证的结论。于是,很多人对驻马店车祸的理解可归纳如下:
 
“为什么驻马店车祸中大家如此冷漠?”
“因为社会道德滑坡甚至沦丧?”
“为什么社会道德沦丧?”
“因为太多类似南京彭宇案,河南驻马店车祸的例子,大众的冷漠说明他们对道德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信仰。”
 
这种往复,归根到底是社会大众借助某一热点,在预设立场后,选择性地寻找支持其主张的证据,而这些所谓的证据和其预设的立场又是换汤不换药的重复,如此往复,自得其乐,看上去似乎合理且迎合了社会大众,其实却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无谓性。
 
一、驻马店车祸和冷漠有关吗?
笔者认为,确实有关,但这种关联性已经被媒体和大众过分的夸张。理由如下:
1.车祸仅仅3秒钟,准备过马路的五位路人很可能未注意到该女子
从监控显示画面来看,准备过马路的五位路人均未看到车祸发生的过程。该事发地点发生在河南驻马店市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笔者通过百度卫星地图再三确认后,基本肯定该地点未设置红绿灯,同时考虑到案发时间是在晚上19点54分,彼时天色已黑,从基本常识出发,行人在天黑之时经过未设置红绿灯且车流量大的路口时,当然是将注意力放在对周围路况的观察上。



2.女子夹在几辆车的中间,即使有人注意到了该女子,很可能也难以看到事发的整个过程
有目击者称:“该名女子背着手在路边来回徘徊了三圈,才走到斑马线上,走了几步她停下来了,低着头站在路中间。”如果该目击者所言属实,起码说明有人已经注意到了该女子。但是从监控显示的画面来看,在撞白衣女子被撞的一瞬间,对面有两辆小轿车同时驶过,阻挡了监控所在一侧行人的视线,而女子后方又因为红色出租车的阻挡,导致女子一侧的路人看不清车祸细节。也就是说,女子夹在几辆车的中间,可能两侧的路人都不清事发的整个过程。


3.路人如果能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避免一场悲剧,但路人的反应切莫上升到其所不能承受的高度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事发前路人分为两类:
第一类路人在车祸发生前根本未注意到该女子,在车祸发生几秒后才看到马路中间躺着一名女子,这种突发情况足以让他们一脸蒙圈,甚至极度惊恐,在第一次碾压和第二次碾压间隔仅62秒的情况下,期待路人在这短短的62秒内可以回过神并且迅速采取救助虽并非不可能,只是在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当下,任何突发状况都可能导致路人的无助和茫然。
第二类路人在车祸发生前已经注意到了该女子,但如前所述,他们也很难甚至根本看不清事故发生的过程,当这类路人看到被撞女子躺到地上的时候,考虑到根据目击者的回忆,该女子的行为略显异常,这一点监控画面也已佐证,从一位理性的人的思考方式出发,只可能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有行人被车撞了,二是可能有人碰瓷。如果确实是有人碰瓷,路人“冷眼旁观”无非是怕惹“火”上身。但如果是有人被车撞了,如大家所知,一个拥有高尚道德,良好情操的路人肯定是迅速伸出援助之后,起码迅速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方法提醒车辆避让。问题是,在个人风险意识明显增强的今天,我们能不能因为路人没有作出高尚的道德行为就认为路人没有道德。笔者不是在鼓励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只是觉得媒体和大众表现出来的“非黑即白”的逻辑模式,并不利于最一般大众思维的健康成长。何况具体在本案中,本起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红色出租车的司机,他没有停留就逃逸了,导致路人完全没法判断到底谁该承担第一责任,路人自然会合理怀疑自己会不会成为“第二彭宇”,并在一系列错综复杂甚至有些混乱的价值观中间纠结自己的行为模式。而且在川流不息的陌生街头,在责任暂时空位时,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方都不可避免的出现所谓的“旁观者效应”,从而产生一种“我不去救,由别人去救”的心理,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笔者非常赞同中国政法大学吴法天教授的观点,其认为造成这种“集体冷漠”,有道德的问题在里面,这点我们必须直视,但绝对不能忽视大众内心深处的本能反应,即面对突然起来的事故,有寻求安全的本能,会对外界表现出更多的怀疑、不信任和自我保护。所以,还是我开始所讲的,在驻马店车祸,有道德的问题在里面,但我们还要理性的发现更多的问题,如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重要性。当我们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他人的时候,也可以多一点自我反思。


4.行人并没有那么冷漠,温情仍在
笔者一直认为,人们高度关注这起悲剧,对车祸中间路人议论纷纷的这个过程,表明大家的心底都积存着无尽的善良,我们生存其中的社会仍拥有强大的正能量。但是,笔者想强调的是,虽然如果路人能采取有效救助措施,这场悲剧确实可以避免。但是,这些路人也并没有舆论所谴责的那样冷漠,驻马店警方表示:“当时有十几个人拨打110、120电话。”,如前所述,从白衣女子发生车祸到被二次碾压,相隔仅62秒,在这个过程中间有十几个人拨打110、120,这说明至少每6秒就有人打一通电话,在极短的时间内,虽无人敢移动伤者,可能存在救助方式、方法不妥的问题,但起码报警、报医的事实客观存在,舆论咬住了路人救助即可使女孩免于被碾压这个死理不放,就去追究路人的责任,把过往路人的灵魂架到火上烤,有舆论跑偏、脱靶之嫌。平心而论,社会温情仍在。


 5.比起路人的冷漠,过路司机的冷漠更让人痛心
在白衣女子被二次碾压的62秒里,有至少10台轿车路过了事故现场,遗憾的是,没有一位司机对白衣女子进行了救助。如果说,路人确实冷漠,那么比起路人的冷漠,过路司机的冷漠更是让人痛心,如果他们能勇敢的站出来,哪怕只是在白衣女子周围放一个小小的安全三脚架,也许后来的过路司机经过事故现场时,便会察觉有异,便会更加小心谨慎,悲剧可能就会避免。
 
二、与其说过路行人冷漠,不如说过路司机缺德
1.舆论脱靶之一——远光灯很可能是本案的“罪魁祸首”
很多司机开远光灯为了将前路看得更加清楚而开远光灯,殊不知这种行为让方便了自己的同时却在威胁别人的生命。开远光灯行车其实非常危险,因为司机或者行人被远光灯照射后,会产生眩晕感,短时间内眼睛会看不清前方路况,相当于睁眼瞎。即使这种瞬间的眩晕感能够避免,如果会车时两辆车都开着远光灯的话,会产生一定区域的视野盲区。
笔者把车祸视频看了数十遍,很不解为什么作为一名长期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的士师傅会在车速并不快的情况下撞人。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猜测是,车祸发生之前,女子右前方有一辆银色小轿车(出租车对向行驶的小车)疑似开了远光灯,可能造成了出租车的视觉盲点,加之的士车司机可能注意力不集中,导致红色出租车来不及紧急制动就径直撞了上去。同样,笔者从监控中发现,在女子被第二次碾压前,SUV对面驶过的车辆很可能也开着远光灯,导致这位SUV司机完全没有看到躺在地上的女子而压了过去。所以,在驻马店车祸中,与其痛斥行人路人,不如大家一起号召所有的司机朋友,开车的时候一定在正确的使用灯光,切莫害了自己,害了别人。


2.舆论脱靶之二——那位肇事逃逸的司机才是悲剧的起源
舆论光注意了路人的救助义务,却忘记了撞人车辆司机的救助义务。笔者很奇怪,相较之逃逸的司机,舆论竟然几乎在一边倒的斥责路人。整个事件中,最应该救助白衣女孩的就是撞人司机!对其的法律责任笔者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全面细致的作出分析。无论如何,这名司机在撞人之后,任由伤者躺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而且事发时已经近晚上8点,视野明显减弱,作为长期穿梭在城市中间的士司机的他难道不清楚此时此刻他不履行救助义务的后果吗?不清楚伤者躺在马路中间的后果吗?所以说,这位肇事逃逸的司机才是悲剧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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