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日期:2018-03-08    作者:叶霖律师
张某诉深圳市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裁决书号:南劳人仲裁字(2016)第2470号仲裁裁决书。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在征求我方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该真实案例,以供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参考和学习,以下案件劳动者名称均用简称代替。
申请人:张某
申请人代理律师:叶霖,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分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2号楼办公楼6层办公。
负责人:刘寿闰,该分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8日到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营销部经理一职,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按时足额为申请人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也没有按时安排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2016年8月17日被申请人没有任何理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叶霖律师代为维权,于2016年8月29日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请求。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南劳人仲裁字(2016)第247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深圳市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一次性向申请人张某支付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8月17日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1948.4元;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深圳市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一次性向申请人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3567.6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