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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原因

发布日期:2018-0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破产原因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A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B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C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A 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B 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C 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D 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E 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2 重整原因:

(1)破产原因

(2)企业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

真题演练

1.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3-71)

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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