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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发布日期:2018-03-16    作者:刘琬琳律师


  我国婚姻法施行的是“婚姻自由”原则,即结婚自由,而离婚也是自由的。因此在男女双方无法协商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可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来裁判是否准予离婚。
  一般而言,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个原则是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一般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不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注意:1、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有重要过错一般是指例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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