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查看资料

被诉商标侵权赔偿10万元,律师介入降低50%赔偿

发布日期:2018-03-19    作者:110网律师
【案    号】2017)粤0604民初12343号
【委 人】*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调解结案,降低赔偿到5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何瑞华 律师 欧舞静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高**雷股份有限公司以李*在淘宝网店上销售侵害其三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皮包为由向新城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求:1,停止销售侵权产品;2,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合计10万元;3,在佛山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
二、代理过程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全面了解案情,搜集相应证据材料,并进行审理法院的判例检索,对该院审理该类型案件目前所持的裁判做法、倾向进行了解。同时完成答辩状、质证意见清单、举证清单、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等庭审准备工作。在进行庭审准备的同时,办案律师积极与原告、委托人进行沟通,积极促成调解,并联系审理法官、希望其在庭前调解阶段能促成调解。最终我所辩护律师通过有技巧的调解工作,促成该案以低于司法判例判决金额的数额调解结案。取得令当事人相当满意的结果。
 
佛山市禅城区新城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如下调解:
1.被告停止侵权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
 
、争议焦点
一、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被告应向原告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四、律师点评
在侵权事实既定的情况下,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律师可通过技巧性的调解或诉讼有效降低赔偿金额,减少其损失,可谓用小成本避免大损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