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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启动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8-0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申请执行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2年;并且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注意:不是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而是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移送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2)民事制裁决定书;独角兽 网校

  (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4)审判人员认为确应移送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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