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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等同于交通事故责任

发布日期:2018-03-20    作者:耿武杰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等同于交通事故责任
XXXX区人民法院(20XXXX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孟XXX19XXX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孟XX(原告之父),19XXXX日出生。
被告XXXX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赵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XX19XXXX日出生。
原告孟XX与被告XX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物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XX及其委托代理人孟XX,被告XX物流公司委托代理人张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孟XX诉称:20XXXX日上午,被告XX物流公司员工郭XX驾驶三轮车将停放在XXXXXXXXXXX小区X门外的车牌号为XX  XXXX轿车撞损,交警勘察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郭XX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暂扣了肇事车辆。原告与郭XX协商赔偿时,郭XX表示没钱,无法赔偿。被告XX物流公司在转移肇事车内快递包裹后,也无人协助、负责处理修车、赔偿等事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X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XX物流公司辩称:郭XX是我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相应责任由公司承担。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事故事实是原告车辆由XX逆向停靠在非机动车道,郭XX驾驶电动三轮车由XX正常行驶于非机动车道,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原告车辆逆向停靠,且停靠于非机动车道,故应由原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维修清单上显示的维修项目均在车辆X前方,相关费用的发生与原告的违法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修理费用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经审理查明:20XXXXXX分许,在XXXXX路,郭XX驾驶电动三轮车由XX行驶,适有车牌号为XX小客车由XX路边停放,电动三轮车X前挡板与京X小客车X前部接触,XX小客车损坏。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郭XX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郭XX拒签事故认定书。原告系XX小客车所有人。20XXXX日,原告将车辆送至XX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20XXXX日,车辆维修完毕,原告支付修理费X元。
另查,事故发生时郭XX系被告XX物流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与原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告XX物流公司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并提供了事故现场附近的道路情况及交通标识的照片,欲证实原告停车的位置属于禁停区域。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修理费发票、维修明细单、事故现场附近照片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
基层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郭X帅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孟XX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孟XX的车辆受损,事故认定书认定郭XX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考虑此次事故中,孟XX将车辆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其行为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又鉴于孟XX违章停车的行为尚不足以造成该事故,事故的直接起因仍系郭XX未做到安全驾驶,故被告XX物流公司提出原告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辩解意见,基层法院不予采纳。结合事故具体情况,基层法院确定郭X帅对孟XX的损失承担X%的赔偿责任。又因郭XX在事故发生时正在履行职务,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被告XX物流公司承担。对车辆修理费,被告对原告车辆的维修部位及维修金额无异议,故对车辆修理费按维修费发票金额予以确定,由被告XX物流公司按X%责任比例予以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XXXX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孟XX车辆修理费XXXXX角。
二、驳回原告孟XX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孟XX负担XX元(已交纳);由被告XXXX物流有限公司负担X百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XXX
二〇XXXX
书记员  XX
律师认为:
本案审理的关键在于区分 交通事故责任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已经做出事故认定书,在处理相关的民事赔偿的时候,即使当事人无法证明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误,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应当合理分配双方之间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同的,前者是在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后者是因过错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的部门也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交警部门,后者是法院判决。综上,交通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民事责任认定的基础和前提,法院需要吧交通事故责任作为民事赔偿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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