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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缴三月清零、养老保险缴满15年不用再缴....这都是谣言

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王胜利律师

社保太重要了,但就因为太过重要,导致社保相关话题层出不穷,于是乎,谣言也就出现了——医保断缴三月就会清零、失业直接就能领失业金、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所有这些都是不存在的!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辟谣!
01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继续缴纳了
辟谣:养老保险是五险的一种,是国家规定企业和职工按照不同的比例共同缴纳的。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不表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十五年,还得继续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延伸:
1.工龄越长,累计缴费年限就越长,养老金就越多。
2.工资越高,缴费基数就越高,养老金就越多。
3.退休年龄越晚,缴纳的养老费用越多,养老金就越多。
4.当地经济越发达,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就越高,依次计发的养老金就越多。
02
职工养老金计算有档次之分
辟谣: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时间、历年缴费基数高低、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直接挂钩。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金额是综合每个职工本人历年实际缴费情况,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具体计算得出。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可以说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是“千人千面”,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档次高低之分。
养老金计算公式
职工养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03
失业了就可以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
辟谣: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就能领取。
先来看看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自愿离职的人,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项。
04
生育奖励假增加,职工生育津贴增加
辟谣:奖励假期间有没有生育津贴各地规定不同。部分地区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05
某些个人声称可以办理社保卡
辟谣: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卡的前提是参加社保,办理社保卡必须通过人社部门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大家不要轻信个人“有办法”能办社保卡的谎言。
06
去医院看病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不报销
辟谣:参保职工和居民可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任何转诊手续。需要提醒参保人的是,有些社区医院并不是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如果需转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的,就必须由具有转院资质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然后到社保中心备案即可。
07
社保卡可以随意借给别人
辟谣:
社保卡既是我们的一种身份凭证,又能进行就医结算、自助查询、还能进行待遇领取、现金存取等操作。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行为,违反基本医保险法规定,可能会被暂停使用社保卡,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
1、购买生活用品、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消费等;
2、医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冒用别人的医保卡;
4、把自己的卡借给别人;
5、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会被视为医保欺诈;
6、在医院使用社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给别人,这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是非法牟利和不当得利。
08
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超过部分自己支付
辟谣:医保政策从未规定过每一位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医疗机构以超过医保限额为由单独收取参保人医疗费用是损害参保人利益的严重行为。只要有参保人反映或举报,医保部门将积极维护参保人的合法利益。
09
医保断缴三个月会清零
辟谣:
医保断缴三个月并不会会清零,但仍会造成诸多不利影响。
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不仅会影响你全部的缴费年限,中断缴费还有可能会造成你不足累计年限的要求,无法按期享受医保福利。
医疗保险自停缴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费年限开始重新计算。
责编:Camilla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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