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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怎么处罚?

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杜红涛律师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应当立案:
(1)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重婚行为,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
1、自己主动解除或经劝说、批评教育后解除非法婚姻关系的;
2、因自然灾害,被拐卖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流落外地,为生活所迫而与他人结婚的;
3、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遭受虐待,与原配偶没有感情,无法继续维持夫妻生活而外逃,由于生活无着,又与他人结婚的;
4、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
二、构成重婚罪怎么处罚
重婚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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