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垫江法院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发布日期:2018-04-27    作者:110网律师
垫江法院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燚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告人余某甲在领取工程款后,外逃异地,玩起“失联”,拖欠40余名农民工工资26万余元两年多时间,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8月,被告人余某甲承包了垫江县澄溪镇新吉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泥水工程劳务,先后聘请50余名工人在该公司进行厂房建设、泥水、粉刷等工作。

  2015年9月,余某甲在拖欠40余名农民工工资266372元的情况下,外逃海南、湖南等地,扔掉了原来的电话卡,导致工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2016年3月,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余某甲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并送达给余某甲的父亲余某乙、张贴在新吉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对余某甲所居住的村委会进行公告送达。余某甲从其父亲余某乙处得知此事后仍在外地逃匿,逾期未按要求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2017年9月8日,余某甲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甲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被告人余某甲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人余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