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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有什么不同?

发布日期:2018-05-15    作者:赵双剑律师
  道路交通违章是指人们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妨碍或有可能妨碍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妨碍”是指直接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影响安全和畅通和行为。“有可能妨碍”指这种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既有相同点又有明显的区别。    二者的共同点有:都是在道路的范围内发生,都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一、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上来说,交通事故在情节上较交通违章严重。交通违章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的行为,它只是有危害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可能性,而交通事故则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已经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后果。因此,交通违章只涉及对违章人员的处罚问题,而交通事故因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仅涉及对肇事者的处罚问题,还涉及对受害者的损害赔偿问题,处理也较交通违章复杂。    二、对交通事故的处罚与对交通违章的处罚有所不同。交通事故处罚与交通违章处罚同属行政处罚,但交通事故处罚有其自身特点。它与交通违章处罚主要的区别是:交通事故的被处罚人,必须是由于其违章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而不承担事故责任的,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对其进行处罚,而只能按交通违章处罚。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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