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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事件被抓医生道歉,虎知律师团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8-05-18    作者:赵虎律师
事件概述:
 
· 2017年12月19日,某谭姓医生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从多个医疗方面分析说明鸿茅药酒会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该文章发布后在网上获大量传播,致使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 2018年1月2日,涉事企业以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报警。
· 2018年1月10日,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谭医生跨省逮捕。
· 2018年4月26日,鸿茅药酒生产方,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自查报告,面向社会公众致歉。
· 2018年5月17日,谭医生通过微博致歉,称自己使用了虚假信息、夸大说辞。同日17时,鸿茅药酒公司发布声明,表示接受谭秦东致歉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 
 
 
虎知队赵虎:批评,是有价值的
没有想到,谭医生道歉了。不知道谭医生道歉的原因是什么,是真心认为自己写错了,还是因为委曲求全,为了自保?
这个案子,不是谭医生自己的案子,引起全国的关注,是因为大家都想知道以后文章应该怎样写才是安全的。
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是新闻工作者,言论自由权利被放大,个人观点可以得到表达。不过,言论的界限在哪里?
根据我们通常的理解,行使个人权利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如果侵犯了他人权利就过界了。这是一个大的原则,那么再细分还可以分为过界了怎么办?什么时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什么时候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刑事案子与民事案子的界限,因为大家不是法律专家。但是一个常识是很多人知道的:一个时期,从程度上来看,先有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侵权,再严重了才可能构成刑事上的犯罪。
不过,鸿茅药酒与谭医生的案子却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个案子法院判民事侵权可能还不够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按照刑事案子开始侦查了。如此反差,才具有新闻性,才挑战了民众的常识,才被广泛关注。试想,如果鸿茅药酒仅仅是到法院起诉了谭医生民事侵权,就没有这样的新闻效果了。
言论分为表扬和批评,表扬有表扬的价值,批评有批评的价值。批评使人进步,批评使一个企业进步,批评使一个社会进步。批评自然就不好听,有平和的批评也有尖锐的批评,无论哪种批评,都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没有谭医生的批评性文章,我们还不知道鸿茅药酒原来是药不是酒。是药三分毒,每个医生都这么告诉我们,难道把药当酒喝,有病没病都喝鸿茅药酒不是喝“毒酒”吗?
我认为谭医生没错,但是他道歉了。或许不是当事人,不知道当事人的苦处。我们不要苛求谭医生,不过我们要明白,道歉的是谭医生,道歉的不是媒体(包括自媒体)。
希望以后的媒体(自媒体)依然可以继续批评,只要不诬陷、不造谣,实事求是,不披露他人隐私,不侮辱诽谤他人,一般都在合法的边界内。
 
 
虎知队张玉娇:从鸿茅药酒事件反思言论自由
鸿茅药酒认为谭医生发表的文章损害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向公安机关报案。
那么,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谭医生发表的文章内容来看,大部分内容还是对鸿茅药酒的成分、适用群体进行客观分析,并不是恶意的、带有犯罪目的损害鸿茅药酒的商业信誉,在主观上,谭医生没有犯罪故意,因此,从这一点来讲,谭医生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条件不满足。
近日,谭医生公开发致歉信,鸿茅药酒接受其道歉、撤销报案并撤销民事诉讼,该事件算是结束。
学者出于研究学术或者发表观点的目的,经常会撰写一些文章,在撰写的时候,他们根本不会想到,一篇文章竟会给他们带来牢狱之灾。之前滴滴的案子,某学者因为自己的一篇文章,被起诉侵害滴滴名誉权。
最近这种现象频繁发生,我们不得不反思,如果舆论监控如此严格,那谁还敢发表观点呢?
 
 
虎知队张艺馨:“快餐时代”不能只追求“眼球”吸引!
    现在是一个自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开始不重视文章的质量,而只追求吸引眼球,甚至是采用“人血馒头”的模式。追求有“爆点”的标题,甚至低俗标题、低俗配图。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法律的问题。
     自媒体发表文章也会触犯法律,比如民事侵权(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更有甚者会涉及到刑事领域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我们每个人不仅是信息的接收者,更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发表自己的言论与看法需要遵守法律的规范,不能一味的追求“哗众取宠”。言论的自由不是绝对的 ,而是相对的 ,如果自媒体中传播的信 息对社会公众和个人利益造成损害,或者造成了社会影响极差的舆论导向,跨界触犯了法律,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虎知队王晓堂: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言论,后果比你想得严重
鸿茅药酒事件一出就引来群体狂热关注,今日谭医生道歉又有不少网友留言“屈打成招”。不难发现,在整个事件中,遭受最大损失的不是被拘禁数月医生,也不是某个商业集团,而是政府的公信力。在这个事件中,“药酒到底有没有效”这个事实问题并不是引起狂潮的焦点,真正的焦点是整个事件中隐隐透露出的“公权力私用”。
许多人认为即便谭医生的言论有虚假夸大成分至多也只是民事纠纷,动辄警方根本是小题大做,是民事纠纷形式化。再加上凉城县警方在整个抓捕过程中行动之迅速,网友们自然联想到这其中是否是政府在滥用权力?
是否涉及滥用职权,仍有待商榷。但网友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言论是有可能牵扯到刑事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 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警方虽然具有跨省抓人的权力,但刑事拘留权是法律授予的重器,使用时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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