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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股份(002070)股票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1    作者:齐程军律师
众和股份(002070)股票索赔公告
(齐程军律师团队)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已经启动众和股份(002070)的投资者索赔征集工作。
2018年2月8日,众和股份(002070)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众和股份(002070)等主体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众和股份(002070)的违法事实为:
一、2016年、2017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众和股份未按规定计提(子公司金鑫矿业)逾期贷款的罚息,导致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度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1、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情况
2、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3、未及时披露订立转让子公司股权的重要合同的情况
4、未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长许建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众和股份(002070)投资者索赔条件:
齐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28日到2017年9月12日之间买入众和股份(002070)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目前齐律师团队已经启动准备索赔材料。齐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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