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遥控地磅诈骗农民黄豆款

发布日期:2018-0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刘某某通过在地磅上安装遥控器诈骗农民黄豆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39岁的被告人刘某某与33岁的被告人罗某系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刘某某系罗某某的亲姐夫,二人一直从事黄豆收购。为了获得额外的非法利益,他们使出浑身解数,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一天深夜,二人偷偷潜至某农场粮食科检斤室,将网购的干扰地量衡的作弊仪安装在地磅上,收购完豆子检斤时,利用遥控器控制事先安置的作弊仪,增加车辆自重,相对黄豆重量减少,致使五户卖黄豆的农户经济受到损失,在三番五次实施这一伎俩后,被卖豆子的农民发现并报案,二人因为“聪明”被判了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罗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地量衡作弊器来增加空车自重,骗取他人,诈骗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罪名成立,考虑到此案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农民的损失就会得不到有效赔偿,主审法官多次与被告人家属联系,讲解法律规定和利弊得失。最后二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返还被骗的黄豆款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对二被告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