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岂能随心所欲!
发布日期:2018-06-13 作者:李小利律师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刚过去不久,那快乐的感觉还留在很多爸爸妈妈和宝贝们的心中。记得六一儿童节那天,我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个段子:
——请问朋友圈里各位亲,六一有没有什么亲子项目推荐,好玩又刺激的?
——亲子鉴定。
笑笑之余,也颇有感慨。现在的年轻人性观念越来越开放,婚外性行为就跟吃饭睡觉一样平常、自然,伴随而来的社会现象是非婚生子女越来越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与婚生子女的一样。但是,非婚生子女们如何能证明“我爹是我爹”“我是我爹的亲生娃”呢?大多数人可能就想到了可以做亲子鉴定来证明。李小利律师在此文中负责地告诉大家,没那么简单,亲子鉴定非随心所欲也!
先来看看李小利律师经办的涉及亲子鉴定的三个典型案例:
1.金牛区郑某(男)已婚未离异,与金某(女)婚外情生下一个儿子,后因两人感情不和分了手,四岁的儿子跟金某生活。由于郑某一直未付抚养费,金某以儿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郑某承担抚养义务。郑某委托李小利律师承办此案,郑某的主张是:要么金某把儿子抚养权给郑某,金某不用承担抚养费;要么郑某不承认儿子是他的,他没有抚养义务。由于金某只提供了儿子的几张生活照片来证明儿子跟郑某长得很像,另外就只提供了一个证人来证明她跟郑某曾经关系暧昧,发生过可能导致生育的性关系,而那名证人也只是主观推测两人发生过性关系,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告诉金某,仅凭这两份证据,不能证明郑某是金某儿子的父亲。于是,金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郑某与儿子进行亲子鉴定。承办法官通过李小利律师征求了郑某的意见,郑某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因为亲子鉴定涉及到当事人的人格权利,既涉及到人的身体权,又涉及到人的隐私权,法院不能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所以这个案件就无法做亲子鉴定。最后,由于金某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郑某系金某儿子的生父,法官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
2.成都市青羊区姚某(男)已婚未离异,与资中市徐某(女)婚外情生了一个女儿。徐某通过非正当的途径,给姚某办了个假身份证,并用姚某的假身份证,在资中娘家所在地的乡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来姚某和徐某分了手,女儿一直由徐某的父母在资中老家抚养。因姚某不愿付女儿的抚养费,徐某委托李小利律师起诉至青羊区法院。这个案子开庭的时候,姚某到了法庭,在法庭上也承认女儿是他亲生的,姚某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归他,可以不要徐某承担抚养费。姚某倒是承认了父女关系,但是法官犯难了,因为徐某只能提供以姚某假的身份办的出生证明、结婚证,而这些证明都不能认定假身份者就是姚某本人,相当于该案只有姚某口头承认是孩子父亲的证据,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可以佐证,这种情况下,法官不敢判姚某与女儿存在父女关系。法官建议姚某与女儿做亲子鉴定,这样法院才敢判决,但是姚某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没有办法,法官最后还是判决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
3.新都区许某(男)与前妻刘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生育了三个孩子,前两个是儿子,最小的是女儿。许某好不容易盼得了一个乖幺女儿,宝贝得跟公主似的,每天在朋友圈里晒的几乎都是跟女儿有关的,完全是一个女儿控。许某与刘某协议离婚时,要求三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归自己,刘某由于外面已有情人,急于离婚,便答应了。离婚后一年左右,刘某跟许某联系,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许某坚决不答应,刘某便说出了女儿的生父不是许某的真相,还说女儿的生父必须要回女儿,否则不会放过许某。对许某来说,这无异是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确认了女儿非亲生——这绿帽给戴的!许某找到李小利律师咨询时,说女儿已三岁多了,一直由自己带在身边,对女儿很有感情,这事打击太大了。李律师告诉许某:他有权拒绝承认女儿是前妻跟别人生的,谁主张谁举证,前妻和女儿生父想要争取抚养权,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是要不回抚养权的,他可以拒绝女儿跟别人做亲子鉴定。
通过这三个案例可以知道,亲子鉴定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权、身体权,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关系到人伦道德、家庭稳定等方方面面的复杂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都不会强制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民事诉讼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类案件的原告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其诉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小利律师特别提醒一下那些非婚生育的妈妈们,本着对孩子负责的原则,在生育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因亲子鉴定并非随心所欲可为的!
相关法律问题
- 做亲子鉴定,鉴定机构只打电话通知说不具有亲子关系,而且不出具鉴定 1个回答0
- 您好济宁司法事故鉴定科为我破例做了一次亲子鉴定说是百分之八十多的 1个回答0
- 你好,我想问一下,做司法亲子鉴定,父亲和母亲和小孩三个人做,鉴定 0个回答0
- 亲子鉴定 0个回答0
- 亲子鉴定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