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发生“意外”死亡后则欠款由谁承担偿还
发布日期:2018-06-14 作者:崔新江律师
但是这里面有很多的细节:
第一: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
第二: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有可能一笔钱放在家里,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发卡银行以外的银行,那么银行都有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催收行怎么去界定他的生前的财产。
第三:如果持卡人是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例如车祸,或者医生的医疗事故等。那么可能会获得一笔赔偿款,如果家属配合的的话,银行可能收回欠款,如果不配合的话,银行最多是起诉到法院。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怀帐了。
第四:遗产的认定。除去银行存款之外的东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是不能买卖的。那么商品房,如果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执行的 。
基于以上的原因,如果持卡人死亡的话,信用卡的欠款银行只能是尽可能的去催收,如果催收不到的话,就算坏账了。
持卡人死后如何确定账单偿还责任人?
如前所述,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持卡人如无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
在公民死亡后的继承应在死者债务清偿后再予以分割,如分割后发现死者存在未偿还债务的,继承人应在继承财产限额内偿还相关债务。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所欠款是否需要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引成的信用卡欠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作为夫妻一方的持卡人死亡后,其配偶仍负有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法定义务。
2、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在持卡人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信用卡欠款;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持卡人的遗产的,则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责偿还信用卡欠款。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且没有其他的法定债务承受人的,因可以不再偿还信用卡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当持卡人死亡后:
1、必然留下遗产
2、若没人告知,银行通常不能很快将持卡人死亡信息计入系统。
3、持卡人死后信用卡失去应有的持卡人保护,一旦卡又发生透支情况,会给家属和银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需要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到银行查询一下相关信息,办理销卡手续为妥。
5、银行能够主张的只是归属于持卡人的那部分资产
当持卡人借了款死亡后:
1、弄清楚贷款的种类,因为不同种类的贷款清偿是不一样的。
2、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则保证人(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3、如果是抵押、质押贷款,银行可以处置担保品来保全资产,处置担保品仍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可在借款人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
4、如果持卡人名下的资产不足以抵扣信用卡欠款,而持卡人的继承人又放弃了继承持卡人遗产,那么剩下的信用卡欠款就会成为“坏账”。
5、如果持卡人已婚,持卡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银行就只能主张归属于持卡人的那部分房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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