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儿子非亲生养父要赔偿,欺诈性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8-06-15    作者:郭庆梓律师
两人结婚后将儿子抚养长大,后父亲怀疑儿子非亲生于是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确实不是自己的儿子,丈夫将妻子与奸夫一同告上法庭邀请精神损害赔偿,欺诈性抚养关系如何认定?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则案例。案情简介:儿子非亲生养父要赔偿
王某(男)与江某(女)结婚,1结婚后一年江某生下儿子王小某,夫妻双方将其抚养成人。几年后王某怀疑王小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经做“亲子鉴定”证实王某与王小某非父子关系。于是在王某的逼问下,江某承认王小某非王某亲生,而是其与同村刘某通奸所生。随后,王小某与刘某做“亲子鉴定”,证实刘某系王小某生父。王某遂与江某协议离婚,王小某由江某抚养。王某生气之下将刘某与江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人返还其抚养王小某所支付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法院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生父母采取欺骗手段,让非亲生子女生母之配偶相信该子女为其亲生子女,并为之提供抚养费用,侵害了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财产权和人格权,应对其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故刘某与江某应对王某承担返还和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欺诈性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女方故意隐瞒其子女非与男方所生之事实,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的认定和处理,我国法律并未给予明确规定。生父母采取欺骗手段,让非亲生子女生母之配偶相信该子女为其亲生子女,并为之提供抚养费用,侵害了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财产权和人格权,应对其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本案中李某和江某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以上就是儿子非亲生养父要赔偿,欺诈性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文章内容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