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的种类彼此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8-06-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回复】诉的种类: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所作分类。
(1)确认之诉: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
(2)给付之诉:法律关系存在,要求履行一定民事义务。
给付内容:财产;行为:作为,不作为。
(3)变更之诉:法律关系存在,要求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离婚之诉,解除合同之诉。
该诉的分类只在争讼程序中进行划分,非诉程序中不存在此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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