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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就业证聘用外籍员工,用人单位需担责

发布日期:2018-06-19    作者:单义律师
导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大学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大学生量的增加和大学生人员结构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基层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中的作用也就越来越重要,在完全学分制下,高校基层团组织的基本单位也会发生变化,在当前情况下,高校基层团组织应该如何真正的代表、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1、高校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不够重视,维权表现不让人满意。班级团支部一直是高校目前最基本的团组织单位,随着高校完全学分制的推行和实施,以班为单位的团支部将逐步淡化。
关键词:基层团组织,大学生维权活动,完全学分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大学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大学生量的增加和大学生人员结构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基层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中的作用也就越来越重要,在完全学分制下,高校基层团组织的基本单位也会发生变化,在当前情况下,高校基层团组织应该如何真正的代表、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关心青年全面成长,反映青年要求,为青年的进步排忧解难,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呢?这无疑为高校的基层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中的方法和措施提出新的课题和挑战。
一、高校基层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作为基层团组织,团章中规定了7大基本任务,其中最核心的一项任务就是要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高校团组织必须发挥最主导的作用,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此,部分大学在团组织的领导下也建立了维权组织和机构,诸如:江西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等高等学校都建立了自己的大学生维权机构,并设立了维权信箱。学生可以及时反映情况,包括管理、后勤、学习等。这些维权机构和组织对于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些政府部门和高校还建立了专门的大学生维权机构和组织。诸如建立了大学生维权网站,创建了青少年维权岗。这些措施确实真正的维护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目前,虽然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高校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不够重视,维权表现不让人满意。通过我们发出的1000份问卷调查,收回的869份问卷中可以看出,我校的基层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表现是不让人满意的。在学校是否有维权机构的选项中,除去7.5%的同学放弃该题外,居然有63.2%的学生认为学校没有大学生维权组织。即使有同学认为学校中有大学生维权组织,其选择共青团的也仅占14.4%。在共青团组织在大学生维权中是否发挥了作用的选项中选择“是”仅有7.13%,有42.0%的同学选择了“否”选项,例外有48.9%的选择了“发挥作用不够”选项。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我校基层团组织在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中的做的是不让人满意的。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大学生维权的重要性,大学生维权不是故意与学校作对,而是社会的进步,是为大学生的成才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依法治校的进程。
2、高校基层团组织没有彻底摆脱学校行政附属机构的性质,维权活动不够规范,有时流于形式,维权范围过于狭小,表现形式无非仅体现在后勤服务方面。在我国高校基层团组织一直是学校行政单位的附属单位,在许多方面还仅起了一个上传下达、教育管理的角色,有时在学生后勤服务方面起到了督促和监督的作用。但对于学校的一些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团组织并没有要求学校删改或是取缔,甚至还帮助学校进行制定和督促学生遵守。在学生利益和学校利益发生冲突还主要偏向于学校。论文发表。至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方面做的非常欠缺。不能正确处理学生利益与学校利益的关系,不能对学生的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没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维权工作的开展;没能充分调动青年学生的积极性;没能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使学校在制定学生政策时既能充分照顾到特殊学生的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基层团组织基本单位没有顺应学分制的完善而改变。班级团支部一直是高校目前最基本的团组织单位,随着高校完全学分制的推行和实施,以班为单位的团支部将逐步淡化。论文发表。学分制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教学管理方法,最早起源于美国,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应运而生的。学分制是以学分计量学生学习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它具有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学习内容的选择性,课程考察的变通性,培养过程的指导性等主要特征。甚至可以采取学分互换制,同类性高等学校可以互相承认学分,这种灵活的衡量标准和学习方法,使得班级的概念趋于淡化,其基本作用也将变的越来越小,向过去那样大家在一起的时间也会越来越少。随之而来的公寓团支部将会逐渐取缔班级团支部,走上新的历史舞台,并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大学生权益的维护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全国情况来看,公寓团组织这个概念还没学校推行。
二、高校基层团组织如何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发挥作用
“学生维权”始于 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成立。其目的为争取学生福利和参与管理方面。20世纪60年代更是全世界大学生争取权力继而争取权利的时代。相应地围绕学生权利的诉讼开始增长,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时代开始到来。然而由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受封建等级制度和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的影响,学生一直被看着是被教育被管理的对象,反应出学生和学校、学生和教师之间的关系不平等,学生的许多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侵害。近年来,由于招生制度、收费制度、就业制度的变化,教育观念的转变,学生成人意识的增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也随之觉醒,大学生维权被提上日程,并成为了社会一个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作为高等学校团学组织,正是承担着教育和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群众组织。团学组织能否做好学生的代言人,能否切实维护好广大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着青年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生活的积极程度,直接制约着广大青年群体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学术科技、校园文化、体育竞技、志愿者等活动的主动能动性,甚至影响着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程度。因此,高校共青团组织在高校开展大学生维权活动有着深远的意义。
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最基本权利表现在学习自由权、参与学校管理权、申诉权、起诉权、物质帮助权、人格隐私权、获得资格评定权、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权等。论文发表。我们基层团组织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把大学生维权推向高潮,从而推动依法治校,切实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条件。其主要应该发挥以下作用:
1、 高校基层团组织以多种形式在大学生维权活动中发挥宣传教育作用。要维护大学
生的合法权益,其宣传和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宣传教育才能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增强法制观念。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就必须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从思想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树立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积极开展以网络、报纸、展板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并把大学生的维权教育贯穿和渗透到团学活动当中。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机构进行法制和维权意识的宣传,利用心理咨询室、团校、团委等现成的组织机构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援助。
2、切实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做青年大学生的代言人。高校团组织是大学生自己的组织,承担着教育、管理、维护学生权益三大重要的功能,它除了必要的教育、管理外,还要当好代言人的角色,时时处处站在青年大学生的一边,要彻底摆脱学校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的情况,要为广大的学生服务,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高校团学组织要做好大学生的代言人,想同学之所想,帮助同学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和麻烦。要让大学生对自己的组织——共青团组织产生强烈的组织归属感和信任感觉,在关键时刻,共青团组织要挺身而出,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积极协调青年大学生和社会、学校、家长之间的关系,清除青年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种种障碍,解决教育大众化、后勤社会化过程中大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有关切身利益的种种难题。
共青团广大团员和青年大学生自己的组织,高校共青团其中一项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团学组织有职责维护他们的权益,既维护青年权益的法律地位,依法对受到侵害的广大青年学生进行保护,有责任代表青年说话,做青年的代言人,相对独立地向有关部门反映青年大学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某一层次的不同利益和要求,在青年群体利益与其它利益与学校、社会发生矛盾冲突时,运用法律手段和其它合理的方式代表和维护青年的特殊利益,协调学生和学校、社会的关系,为青年争得他们应得的利益。为青年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和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保障。
3、 监督和督促学校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合法化。高校共青团组织要从各个方
面协调学校和学生、学生和社会的关系,从根本上维青年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学校依法治校,要督促学校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合法化,有权利要求学校取缔或删除一些侵犯青年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有权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权利代表青年大学生参与各种听诊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总之,开展大学生维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鲜明的时代内容。因此,各级团学
组织必须把大学生维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对青年学生负责和对学校党委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青年利益和学校利益的原则,坚持精心关心和严格管理相统一的原则,畅通渠道,扎实工作,做好青年的代言人,为广大团员青年营造“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创业和成才环境,我们的事业才能永远焕发勃勃生机。我们的团学组织也才会更有魅力去吸引更多的进步青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功能,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依法治校,为青年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和健康成长做出杰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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