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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为了凑钱拿房 竟然起诉儿女

发布日期:2018-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7年3月的某日,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案子,最终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子的原告叫赵甲,他原来有一个浴室、一个预制厂,老家还有一幢老房子,后来老房拆迁,赵甲得到一套门面房和一套住宅房补偿,住宅房由赵甲住着,可是门面房至今未拿。原来,拆迁时定的门面房是80平方,可交房的时候却是95.1平方,多出来的十几平方要赵甲自己出6万元钱左右。可赵甲无力出资,一急之下就把自己的一众儿女给告了,要求每人给他2万元拿房。庭审中,赵甲表示,其将三个儿女养大,现在没工作,拿着低保,所以向儿女要钱理直气壮。



庭审中,儿女们表示,如果是赡养,作为儿女都会尽赡养义务,但是父亲以赡养纠纷的理由起诉到法院要钱拿门面房,理由不成立也不合理。

法院认为:所谓赡养是指老年人年老体衰、无生活来源时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对老年人的吃穿住行医等方面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也是法定的义务。而原告因门面房问题需要补足差价要求被告支付差价款,对此并非子女法定的义务,原告可以通过家庭成员协商解决或者与拆迁安置单位协商解决等方式妥善处理,故原告的该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根据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赵甲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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