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故意伤害罪】殴打他人致轻伤,成功获得缓刑

发布日期:2018-06-29    作者:110网律师
【案    号】2018)粤0604刑初439号
【委 人】*(家属)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欧舞静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11月19日20时许,被告杜*与梁*禄(已判刑)因驾车超车问题与被害人赵*发生冲突,后双方驾驶车辆行驶至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机械有限公司门口,被告杜*与梁*禄持铁锤、汽车防盗锁下车,共同对被害人赵*实施殴打,致被害人赵*右手第4指骨近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赵*的伤情属轻伤二级。2017年12月14日,被告杜*被民警抓获。
 
法定量刑: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被告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杜某家属委托后,马上指派办案律师立刻开展工作、到看守所多次会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申请书,与受害人沟通谅解,向法院了解案件进度、开庭辩护等相关工作
 
三、辩护意见
 一、被害人对本案案发有重大过错,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明显轻微。
二、犯罪嫌疑人*是初犯,此前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均极小。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一直积极联系被害人,协商赔偿谅解的事情,但即使曾在梁*禄(另案处理)的案件中获得了一次性4.5万元的赔偿,但赵*现在仍要求*家属一次性赔偿3万元才肯出谅解书。
四、*被刑拘后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实事求是的陈述事发全部经过,不做任何的虚假陈述,积极接受教育和承担本次行为导致的后果;且其本人一贯守法,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恶性小,本次违法行为是初犯,偶犯,被告人在提审期间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无隐瞒、捏造事实等其他推卸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
五、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四、争议焦点
对方是否有过错
五、律师点评
     刑事案件讲究时效性,要把握每个阶段的处理补救措施都有法定时间限制。本案中,家属理性及时委托律师处理,承办团队也从各方面入手为当事人争取最好效果。所以,建议在刑案中律师的及时介入是案件成功的关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张月明律师
海南海口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