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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侄女潜逃19年后被抓,故意杀人罪应如何量刑?

发布日期:2018-07-13    作者:赵双剑律师
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凤凰财经网消息:1998年3月,丁某某因与妻子产生矛盾,萌生了报复妻子的想法。妻子外出后,他将报复对象锁定到妻子的侄女胡某身上。1998年3月11日凌晨1时许,丁某某持木棍摸进胡某家中,用木棍击倒胡某后,将其塞入水坑中的桥洞,造成胡某窒息死亡。被警方询问后,丁某某立刻逃离湖北钟祥,在全国各地辗转潜逃19年。2017年7月3日,丁某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乘坐大巴车,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过站接受检查时,警方在丁某某身上搜出一张假身份证,经查证确认其为逃犯。目前,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作出批捕决定。

法律观点:故意杀人罪应如何量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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