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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应诉一起雇员受伤案件

发布日期:2018-07-16    作者:章福阳律师
仲某某在多家家政企业登记备案,家政企业收到业主需要临时打扫卫生的业务信息时,介绍给仲某某等人,仲某某从自己的劳务报酬中支取20%给家政企业作为中介佣金。然而,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仲某某从木工架上摔下,导致腰椎骨折,最终评定为伤残,因协商不成,其代理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二十余万元。
家政企业找到本所章福阳律师,经仔细研究起诉材料,了解案件始末,章律师认为本案家政企业与仲某某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居间合同关系,也就是中介,仲某某起诉家政企业并没有法律依据。章律师也找到了很多类似的案例,虽然类似的案例中有认为是居间关系的,也有认为是雇佣关系的,但是结合本案证据,仲某某一开始就自己反复强调支付中介费,从这点来看,认定双方为居间合同关系是妥当的。
经多次开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家政企业承担仲某某各项损失的20%即三万余元。
本案家政企业无疑是幸运的,幸运在收集到了仲某某自己承认中介费等证据,幸运在仲某某只是小伤残,否则,家政企业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
这里也给广大家政企业提醒,经营活动中一定要注意风险防范,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如签订有效的居间合同,不要擅自开具不属于自己业务收益的收据发票证明等,可以要求购买意外保险等,有条件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这样可以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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