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如何办理家庭房产继承手续

发布日期:2018-07-26    作者:李丹律师
  首先:房屋产权人(被继承人)去世后要先确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哪些人是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如果房屋产权人在生前同他人(不管是有血缘关系还是无血缘关系的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的,协议约定某人对被继承人生养死葬,被继承人去世后房产归该人的,则该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任何继承人来获得该房产。
    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需要说的是每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继承权是平等的。
    其次:确定继承人之后各位继承人就要协商了,房产如何分配,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依法判决。那么,是不是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了就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这里还需要签订一个房产继承协议,并且该协议还需要进行到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见证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那么办理房产继承协议都需要带什么材料呢?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办理房产继承律师见证所需要材料是: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户口未注销,可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但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必须同时使用);2、家庭关系证明;3、各继承人身份证明;4、各继承人的户口页.;5、房产证。在继承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各继承人都到现场(一般都到律师所当面签订继承协议),在律师面前亲自签字摁手印,由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由确定继承房产的人带律师见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即可到房管局办理出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本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