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应慎重考虑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8-07-27 作者:110网律师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准予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1、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子女探访权。
3、抚育子女的经济支持。
4、子女医疗费、住院吃药及教育费等抚养费用。
5、 分产。
6、物业分摊及转让。
7、 其他投资,例如股票、债券及储蓄等的分摊。
9、 退休金。
10、个人物件的分配及处理。
11、交通工具,包括汽车。
17、人寿保险的处理,如更改受益人或购买保险以保障死后仍能支付配偶及子女的赡养费。
18、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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