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发布日期:2018-08-01 作者:李丹律师
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了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组织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动,这当然不会也不应该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可见,法人是独立于自然人的一类法律主体,它的内部由决定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组成,法定代表人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机构,其虽然由自然人担任,但自然人的职务行为属于法人的行为,其一切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可以变动,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的归属却不能变,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法人的行为没有变。因此,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即依然有效。因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务行为的后果也仍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至于投资人的变更,也不会改变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用人单位仍要继续履行其与劳动者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
综上,本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 3个回答5
-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 2个回答20
- 签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到履行合同期限就反悔。打电话给用人单位不接电 11个回答0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续签,但是还是继续用工,如果仲裁,工人如 5个回答0
- 我是劳动派遣工,我们合同没到期却被用人单位集体辞退。我们应如何维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