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朋友与他人过于亲密 男子酒后大打出手获刑
发布日期:2018-08-03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缪素秋)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五个月。
2017年4月24日4时许,廖某某与朋友阮某某等人在霞浦县某酒吧喝酒,因阮某某喝醉酒,廖某某扶阮某某到该酒吧卫生间,被告人刘某得知后也到卫生间,因见二人动作亲密,便上前动手殴打廖某某,致廖某某双侧鼻骨骨折。被告人刘某被劝开后又与廖某某扭打,在旁的张某某(另案处理)亦上前对廖某某拳打脚踢。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廖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2017年9月15日,公安机关在漳浦县绥安镇某网吧内抓获被告人刘某。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和张某某已共同赔偿被害人廖某某医疗费人民币5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廖某某谅解。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因琐事结伙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在案发后已与同案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廖某某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廖某某谅解,可酌予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委劳务公司反向劳务派遣无效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底层业主不满加装电梯诉请赔偿 法院:驳回诉请
- 频繁向用户发送骚扰短信 一通讯公司被判侵犯隐私权
- 儿童抛掷海洋球玩耍意外致伤 游乐场未尽安保义务被判担责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房客在酒店猝死,酒店是否担责?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