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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需谨慎丨交通事故与赔偿

发布日期:2018-08-06    作者:安治国律师
张某驾驶车辆与李某的车辆相撞,经交警大队认定,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经调解,二人达成互碰自赔协议,张某车辆的维修费100000元由自己承担。后经保险公司赔付修理费50000元,张某则主张剩余50000元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拒绝,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驳回。


张某的主张为什么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呢?


本案中,双方基于负同等责任而达成互碰自赔协议。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同等责任按照商业险50%进行赔付,即赔付50000元,张某主张的另外50000元,应当由对方李某及其保险公司来承担,因此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


本案例告诉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第一要给自己的爱车买一份保险,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分担甚至全部承担;第二,事故发生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说明情况,不要擅自和事故相对方达成和解,尤其是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及较严重的人伤案件;第三,发生事故后,保留好相关票据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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