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湘潭岳塘区法院七人合议庭开审贩毒案

发布日期:2018-08-13    作者:110网律师
湘潭岳塘区法院七人合议庭开审贩毒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810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运输毒品案。该案因被告人黄某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岳塘区法院对该案采用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2名审判员和随机抽取的4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这是20184月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岳塘区法院首次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黄某利用寄快递的方式将从他人手中购买的319.47克海洛因与咖啡、麦片等食品一起打包邮寄至湘潭。在其前往湘潭该地取包裹时,公安机关禁毒大队民警通过布控,在该店门口,将前往该店接收该包裹的被告人黄某抓获,当场从该包裹内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净重319.47克。经湘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上述疑似毒品海洛因中检出海洛因、单乙酰吗啡、乙酰可待因成分。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审理,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黄某因犯贩卖毒品罪20136月被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8000元(未执行)。加上此次运输毒品罪,其系毒品犯罪再犯。被告人黄某在前罪贩卖毒品犯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依法应当将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本罪所判刑罚并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判决被告人黄某因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其2013年所犯的贩卖毒品罪未执行完毕刑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一起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财产5万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