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股东可以委托专业人员查账吗?
发布日期:2018-08-17 作者:张静律师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立法并未禁止股东委托他人查阅公司账簿。当然,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亦不是无限制的。为了防止股东知情权的滥用,可能危及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经营安全,因此应在公司权益与股东的利益之间进行衡平,故对于股东委托他人行使知情权应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股东滥用知情权损害公司权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具有职业道德规制,对于其受委托的行为可以通过其执业纪律责任等加以约束,将委托他人代为查问的人员范围限定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财会人员,兼顾了被上诉人的知情权和公司的利益,并无不当之处,可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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