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电信诈骗损失48万 运营商被判赔1万
发布日期:2018-08-17 作者:赵双剑律师
2013年10月20日10时许,广州73岁老人杨先生家中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对方自称是天河区邮政局工作人员:“您有一封挂号信,您的车辆在上海违章了,需要缴纳罚款。”
杨先生一下子蒙了:“我没有车辆在上海啊。”对方表示,这件事情可能涉及犯罪,建议老杨报案,并将电话转接到了“上海市公安局”。
电话那头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民警刘进成”的人说:“你已涉及一宗贩毒案件,需要将账户资金提交到检察院进行清查。”并告知杨先生拨打“021114”可核实电话号码真实性。
随后,“刘进成”又将电话转接至“黄浦区检察院”,接电话的“检察官”表示如果账户资金不进行清查,杨先生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将被冻结,退休金也不能领取。
杨先生说:“我拨打了114查询座机上显示的号码,确实是黄浦公安分局和区检察院的电话,就相信了,按照他们要求,先后把48万元账户资金转到了指定账户。”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诈骗分子使用网络“改号电话”,模拟黄浦区公安和检察机关电话号码给杨先生打的电话。
去年4月,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广州电信公司来电显示服务存在巨大安全漏洞。
近日,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杨先生与广州电信公司签订了电信服务合同,电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准确显示来电号码是应尽的义务。广州电信公司的违约行为,是造成杨先生财产损失结果的次要原因,应承担相应责任,判决广州电信公司赔偿杨先生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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